供货企业:黑龙江省鲁中制药有限公司
国药准字:国药准字Z22026306
主要成分:穿心莲、溪黄草、苦木。
规格:0.26g*230片
功能主治:清热、祛湿,利胆。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、口苦;急性胆囊炎、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用法用量:口服。一次6片,一日3次。
禁忌: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:
1.非肝胆湿热证患者,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。
2.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3.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,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。
4.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。
5.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,如发热、黄疸、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。
6.本品中苦木有小毒,不宜久服。
7.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。
8.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,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,并戒酒。
9.孕妇慎用。
药物相互作用: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有效期:36个月
供货企业:黑龙江省鲁中制药有限公司
国药准字:国药准字Z22026306
主要成分:穿心莲、溪黄草、苦木。
规格:0.26g*230片
功能主治:清热、祛湿,利胆。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、口苦;急性胆囊炎、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用法用量:口服。一次6片,一日3次。
禁忌: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:
1.非肝胆湿热证患者,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。
2.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3.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,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。
4.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。
5.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,如发热、黄疸、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。
6.本品中苦木有小毒,不宜久服。
7.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。
8.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,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,并戒酒。
9.孕妇慎用。
药物相互作用: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有效期:36个月